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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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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2007-2009级学生开设通识教育课程的通知

作者:左 卓   来源: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发布日期:2010-02-27   浏览:次

     一、开设通识教育课程的意义

开设通识教育课旨在通过人文及科学知识的学习、文化环境的熏陶、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锻炼,使大学生开阔视野,活跃思维,激发创新灵感,为学生学好专业以及今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和深厚的人文底蕴。

二、通识教育课程的设置

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1998]2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定位、专业定位及教学工作的实际,重新修订了《长沙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07版),从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内在价值与出发,以学生为本,注重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构建文理渗透的课程体系,把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并对课程设置的类别及开课要求作了详细说明。

三、选修通识教育课程的基本要求

1、专科学生至少应修满6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本科学生至少应修满8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专升本"学生至少应修满2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经考查合格,方可毕业。

2、通识教育选修课分设:A基础文化素养(含艺术素养);B基本人文技能;C应用社会科学;D数学与自然科学;E新兴科学、交叉科学、综合科学五类课程。要求理工科本科学生选修前三类课程不低于6个学分(专科学生不低于3个学分),其中必选2学分艺术类课程,文科学生必须选修2个学分以上的D、E类课程,同时,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必选2学分艺术类课程。(注明开课系所是艺术系的为艺术类课程)

3、通识教育选修课一律采用网上选课的形式。学生一旦选修某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必须按要求参加该门课程各环节教学和学习活动,并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凡学生选课后无故缺勤或欠交作业达三分之一者,取消其考核资格。参加本人未选课程(含未办理手续)的考核也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4、学生选修通识教育课程的其他要求按《长沙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选课方法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学期将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及其开课规模、任课教师和上课的地点、时间,同学们根据上述基本要求与自己的具体情况选课。

2、同学们可在任何一个用户终端登陆"长沙学院校园网",进入"长沙学院教务处主页"(jwc.ccsu.cn)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详细阅读《选课公告》和《选课帮助》栏目以后,进行选课。

3、在预选、正选、补退选阶段,教务处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每个阶段的选课信息,请同学们密切关注各选课阶段本人的选课情况。由于系统统一设定了学生选课系统的开放时间,每位同学必须在选课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网上选课,过期不予受理。

4、本学期已实行网上注册,请各位同学根据《长沙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要求报到注册。只有正式注册的同学才可以选课。

五、选课时间

3月8日(星期一)-3月12日(星期五)为预选阶段。

3月13日(星期六)-3月18日(星期四)为正选阶段,预选之后必须要参加正选,才能保证选课成功。

3月19日(星期五)-3月22日(星期一)为补退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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