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第六章第三十条规定:“学生个人主动提出退团,经教育后仍然坚持退团的,予以除名。”
现将拟除名团员名单公示如下:
学院
姓名
团支部
学号
1
土木工程学院学院
张建胜
22路桥02班团支部
B20220101628
公示期限内,如对团员除名处理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共青团土木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公示期结束后,通知视为送达。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5日-6月30日(公示期5天)
受理单位:共青团长沙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联系电话:0731-84261238
联系地址:长沙学院理工楼A4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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