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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宿舍管理细则

发布者:张汉聪 [发表时间]:2022-04-04 [来源]:

土木工程学院宿舍管理细则

土木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长沙学院宿舍管理规定》,为加强对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与引导,共同营造安全、文明、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与育人环境,经长沙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学生会研究,并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

由院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每周组织一次寝室卫生检查,每周三晚上9点开始检查寝室卫生,除此之外,每周院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会额外组织一次不定时的寝室卫生抽查。

(二)抽查安排

每周(周一到周五)由各年级辅导员进行一次不定时抽查寝室卫生,中午12:30或晚上21:00开始,每个园区抽查部分的寝室寝室卫生,同时每周二由学生会抽取部分寝室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周二中午12:30开始,查寝流程同院部查寝,无复查,抽查结果与院部最终查寝结果统一公示。

(三)检查人员

为使检查过程起到教育激励作用,保证检查结果公平、公正,检查人员由院学生会各部门成员组成。

(四)注意事项

1.卫生检查范围为我院大一至大四在校学生寝室,检查期间每个寝室必须留人,无法留人则须向辅导员请假大四学生实习除外)。

2.各寝室要积极配合检查人员检查,不得有抵触情绪。

3检查人员检查寝室时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禁止打闹说笑。

4.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寝室卫生要求及评分标准打分,保证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检查人员要进入寝室进行全方位的检查,不能只停留在门口局部检查。

5.检查人员态度不端正、不礼貌者,院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接到投诉,视情节严重程度交由院部进行处理。

6. 寝室人员态度恶劣的寝室一律评定为差寝,并在评分表上备注。

7.院学生会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负责每次检查结果的汇总、公布、上报。

(五)检查结果

初步查寝结果公布时间为周四中午,最终查寝结果将在周五晚上在学生会群进行公布,初步查寝公布结果包括优寝,差寝,无人寝,违规寝。最终查寝公布结果会在初步查寝结果的基础上包含抽查结果。寝室卫生检查结果将作为集体和个人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卫生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卫生要求:有明显打扫过寝室的痕迹且过道无垃圾并且寝室整体干净,整洁,无异味。

文明寝室具体要求如下:

走廊:① 寝室门外过道无垃圾杂物;

桌椅:① 电脑电源线、插排线和书本等摆放整齐;

② 椅子上无书包、衣服等杂物;

床面:①被子叠好并且未堆积衣

②床沿未挂放衣架,毛巾等物品;

③ 床边未绑有插座电线;

门窗玻璃:① 门、窗、玻璃擦洗干净,无明显污渍;

墙面:①风扇没有明显的灰尘且墙角无明显的蜘蛛网;

地面:① 地面无垃圾且垃圾桶内垃圾及时清理;

② 鞋柜上(或地面上)的鞋子摆放整齐;

③ 地面无明显脏痕;

④ 室内经常通风,空气清新;

卫 生 间:① 卫生间内水桶摆放整齐且无明显的污垢;

② 洗漱、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其他:① 必须贴学校规定张贴并已经下发的纸张;

② 无烟寝室;

③ 插线板规整放置、安全有序、无私拉乱接;

 ④ 寝室内禁止出现使用违规电器(附件2)、饲养宠物、开小卖部等违纪行为

(二)评比标准

寝室评比采取分点评比法(附件1),即在十项检查范围内,每出现一次不文明寝室行为,便在评比表对应的位置做不文明记录。寝室评比分为优寝,合格寝和差寝三个等级。评定三个等级的要求分别是:

1.优寝:禁止出现违规电器,饲养宠物,开小卖部等违纪情况并且无不文明记录,寝室内部干净整洁。

2.合格寝:3项以内(含3项)不文明记录且无违纪行为。

3.差寝:4项以上(含4项)不文明记录;寝室人员态度恶劣;有违纪行为。

三.奖惩办法

(一)文明寝室奖励制度;

1.每次在校院部查寝中若被评为优寝,则寝室每人加1分综测(上限五分);在每个月的月末会根据寝室获得的优寝次数评选文明寝室(优寝次数在两次以下的将不会参与评选),被评选为文明寝室,寝室每人加1分综测,寝室长可以加1.5分,每个寝室的奖金按照人数计算,每人10。(如维智十二人寝:12*10=120元)。

2.额外加分:被评为5次及以上的寝室将颁发院部奖状。

注:文明寝室各园区评定间数为各园区寝室总数的15%左右。

(二)不文明寝室惩罚制度

1.每次在校院部查寝中若被评为差寝,则寝室每人扣1分综测(无下限)。即被评为一次差寝扣除1分综测,第二次被评为差寝扣除2分,以此类推。

2.对寝室卫生检查评为差寝的,给予通报批评,每学期受通报批评3次以上(不包括3),寝室所有人取消一切评奖评优。

3.每学期有3间以上寝室受到通报批评的班级,取消班级评优评先。

4.违规电器寝室一经发现直接否决本学年评奖评优。

5.党员个人内务不整理或所在的寝室内务整理获差寝的,累计2次的给予支部党员大会通报批评,累计3次以上者,党员提交书面检讨并存入党员档案,并且党员年度民主评议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属于入党积极分子的寝室,累计2次的延迟一年发展,累计3次的不再发展;属于预备党员的寝室,累计2次的延期一年转正。

6.学生会(干部以及干事)个人内务不整理或所在的寝室内务整理获差,累计2次对其予以通报批评,累计3次以上者,免去学生干部职务,并取消其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学生会(干部以及干事)所在寝室的优差寝次数,将纳入学期末的学生干部的综合考核。







附件1

学生寝室文明卫生评比评分标准

一、寝室纪律(出现以下违纪现象的寝室直接评为差寝)

1、未经宿管同意进入异性寝室串寝;

2、私接电源,在寝室内使用炊具、电热杯、电烤炉、电饭煲等违规电器;

3、饲养宠物、开设小卖部及进行各种盈利性活动;

4、燃放鞭炮、焚烧物品;

5、各种形式赌博;

6、吸烟、酗酒、喧闹、打架斗殴;

7、藏匿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

8、故意损坏寝室公共财物等违反学生寝室管理制度的其他行为。

9、妨碍(拒绝)工作人员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三、评分细则:

地面卫生(10分)

地面干净无烟头、污垢,垃圾及时清理,室内经常通风,空气清新

门窗玻璃(10分)

门、窗、玻璃擦洗干净,无明显污渍

门口垃圾(10分)

宿舍门口干净,没有烟头、垃圾、污水,外墙无乱涂乱画痕迹及球印

桌面卫生(10分)

桌椅干净,摆放整齐;桌面与书架上物品摆放整齐

床上用品(10分)

床铺整洁、被子叠放整齐、无乱挂衣物等现象

生活用品(10分)

个人用品和公共物品统一摆放,规整有序;柜架上的物品归类收拾整齐。

卫生间、阳台

10分)

卫生间、阳台干净整洁,无明显水渍;洗漱台干净,毛巾、洗漱用品、桶子、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插线板(10分)

插线板规整放置、安全有序,无私拉乱接现象

违规电器(20分)

宿舍内无炊具、大功率电器、违规电器以及改变电压、电流的相关设备(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电吹风未在室内使用,以及无其他不安全用电行为,出现一例扣20

无烟寝室(5分)

附加分

总分

105


附件2

暂定寝室违规的情况:

1.使用烧水壶,电饭煲,取暖器,电热毯等电热器;

2.使用电冰箱,大功率吹风机;

3. 私自使用饮水机和洗衣机;

4. 私拉电线;

5. 4.小功率电吹风未做到人走电断;

注:检查人员在检查寝室时第一次发现违规电器,直接没收违规电器,并给予以相应的通报批评,如果第二次在相同的寝室出现则处分升级,最终违规电器会在学期末通知各个寝室长领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