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管理制度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毕业生201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左卓 [发表时间]:2010-04-17 [来源]:土木工程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长教通〔2010〕1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毕业生201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受理范围:凡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在长沙市的中国公民,均可在长沙市自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认定;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长沙市政府服务中心委托窗口受理。

从2010年4月15日起,请需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进行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并严格按以下操作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申报时间:4月15日-30日(中国教师资格网)。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 jszg. edu. cn),点击"网上申报"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规定,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层次,选择户籍(工作单位、在读学校)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并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2、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后,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必须填报本人联系电话。

3、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以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进行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4月20日-5月10日(节假日除外)。

网上申报后,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人员须根据本人申报的层次携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地点:

1、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4月26日-5月10日(节假日除外),到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第二小学北栋三楼)进行确认。联系电话:84806827。可从伍家岭乘9路公交车到"开福区区政府"站下。

2、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4月20日-5月10日(节假日除外),到长沙市政府政务中心(长沙市政府第二办公楼)进行确认。联系电话:88615735。 可乘168、903、301路公交车到"长沙市政府"站下。

四、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2、由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用A3纸双面打印);

3、单位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居民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原件及复印件;

5、医院体检合格证明。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证的同学在长沙市第三医院体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同学在长沙市第一医院休检;

6、思想品德鉴定表(从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由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7、非师范类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教师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8、申报时请携带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要求的标准照片三张(办证用,要求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照片同一底版)。

开福区教育局要求以上材料(第1、2项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均要依序装订成册报送。长沙市政务公开中心无此要求。

五、已经受理的符合条件的非师范类申请人员,都必须凭受理部门开具的《测试通知书》到长沙教育学院(或受理单位指定地点)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时间:5月14-16日(具体测试时间以《测试通知书》上为准)

2、测试教材(学员自带试讲教材,现行教材即可,出版社不限)。

层 次

高中

初中

小学

中专及职高

指定教材

高一上册

初二下册

小学第四册

本专业相应教材


3、具体测试分组安排请于受理截止日上网查询。

(网址:www. csjyxy. cn

六、证书发放: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6月11日,地点为开福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届时请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前来领取教师资格证(代领人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同时发放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申报材料。

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时间为6月底,地点为长沙市政府政务中心(长沙市政府第二办公楼)办理,届时请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前来领取教师资格证(代领人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同时发放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申报材料。

七、几点补充说明:

1、如有精神病史、传染病或明显语言障碍的人员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进行申报 ,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凭毕业证原件方能申报。

3、持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申请高级教师资格证,直接按申报程序进行申报,可不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及教师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