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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筑工程系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发布者:谭寅寅 [发表时间]:2017-02-27 [来源]:

      全体学生会成员以及各班班长团支书每月有100分基础分,采用每月评分制,学期总结制,分数不累加。月底分数达95-100分为优秀,85-95分为良好,75-85分为一般,75分以下为差。年度平均分85分以上者参与评奖评优;年度平均分75分以下者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并采取相应惩处措施。具体制度及措施如下:

一、纪律管理制度

(一)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1、奖励措施
(1)对于积极参与学生会工作、按时完成工作或在例会上得表扬的学生干部加2分/人;
(2)为学生会提出建设性意见者加1分/人,建议如被采纳,每条建议加4分/人;
(3)能主动帮助其他班级与学生会,主动与其他班级和学生会协作并出色完成工作的干事,酌情1—3分/人,对于随机应变成功解决问题的团学干部,酌情1—3分/人。
(4)每月末,按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给予5分/人以上的奖励;
(5)一学期例会出勤率达到95%者加3分/人。

2、惩罚措施
(1)学生干部未按要求及时上交的表格、计划、资料者扣1分/人,未交者扣2分/人;
(2)分配到的工作,如因迟到、拖延导致任务无法正常进行者,视情节轻重扣5—10分/人;
(3)对于在工作中存在有包庇隐瞒(迟到、缺课)等不良行为的学生干部,视情节轻重扣5—10分/人;
(4)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因为主观意识严重,导致学生会工作受到严重影响者,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并视严重程度扣5~10分/人
(5)执勤无故缺到扣5分,迟到扣2分;每月执勤请假超2次,扣5分;请假需提前一天,如若有特殊原因,酌情处理。
(6)站岗无故缺到扣5分,迟到扣2分;每月站岗请假超2次,扣5分;请假需提前一天,如若有特殊原因,酌情处理。站岗期间,严禁玩手机,一经发现,扣2分。
(7)查课无故缺到扣5分,晚交、未交电子档或纸质档扣1分;作假查课表扣2分;每月查课请假超2次,扣5分。请假需提前一天,如若有特殊原因,酌情处理。

(二)例会纪律管理制度:
(1)迟到15分钟以内者扣1分/人,迟到15分钟以上算缺勤一次,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人;
(2)请假必须在例会开始(12点)前一个小时由本人向组织部部长或主席团请假,不准代请,且请假两次记缺勤1次(除开因校级各种会议等请假原因);
(3)一学年会议缺勤4次者,取消一切评优,不予以加学生会干部或班委综测分;
(4)例会上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玩手机、交头接耳、睡觉等),首次口头警告,再犯扣个人分 2分/人,并在例会结束前通报批评。

二、优秀干事考核制度
(一)优干名额
1、优干评选为学年制,一学年评定一次。
2、每个部门部长推荐一名优秀干事(13人),再评定剩下的干事总数的10%(5个),学年综合分前5名为优干。总数18人。
3、颁发奖状、奖品

(二)评定标准
此评分标准采用比例制
1、例会纪律管理(T1占20%)
见例会纪律管理制度
2、工作纪律管理(T2占40%)
见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3、部长意见(T3占40%)
各部门部长根据各自干事的平时活动表现以及积极性做出打分(部长需制定部门相应的考核制度,供本制度参考)

(三)计分公式
月综合分数=T1x20%+T2x40%+T3x40%
学期综合分=  /月数
学年综合分=  /2
每位学生干事每月都有100分基础分,采用每月评比,学期总结制,分数不累加。分数达95-100分为优秀,85-95分为良好,75-85分为一般,75分以下为差。

(四)奖惩制度
1、奖励措施
(1)累计2次月底分数达100分优秀者通报表扬。
(2)一学年被评为优秀干事的同学可加综测。
(3)优秀干事考核成绩作为下届学生会换届时的重要参考指标。
2、惩罚措施
每月做一次总结,出现75分以下的同学,由其所在部门的部长与其谈话并提出批评,情况严重者,委托一名主席团成员与其谈话并提出批评。

三、综测考核制度
(一)学生会全体成员综测得分由基础分和考察分两部分组成。其基础分为2分;考察分由年度干部考核评分决定,年度干部评分低于85分者,扣除综测0.5分,年度干部评分低于75分者取消其综测奖励资格,并请该学生干部向辅导员说明原因。

(二)班长、团支书综测得分由基础分和考察分两部分组成。其基础分2.5分;考察分由年度干部考核评分决定,年度干部评分低于85分者,扣除综测0.5分,年度干部评分低于75分者取消其综测奖励资格,并请该学生干部向辅导员说明原因。

(三)除班长、团支书的班委综测得分由基础分和考察分两部分组成。其基础分1.5分;考察分0.5分。考察分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各班委各项活动参与度、事务完成质量度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以各部门为主)。

(四)班级班委轮值,每人负责一天的班级管理,并于当天下午3点-5点到辅导员办公室填写班级日志并汇报工作。若班委累计3次没有向辅导员汇报工作情况,取消加班委综测奖励。若班级所有班委累计5次没有向辅导员汇报工作情况,取消班级一学年评奖评优。

注:
一、考核情况以各个部门提交的统计为准。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管理文件精神与本制度有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土木建筑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土木建筑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