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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课程建设工作条例

发布者:肖婧 [发表时间]:2019-04-02 [来源]:土木工程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教学水平,加快课程建设步伐,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课程建设的地位与作用

  课程建设是本科教学基本建设的中心环节,是专业建设的基础;是专业特色的具体体现;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业务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课程建设对于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学水平,确保教学质量具有积极和重要作用。

  第二条 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做好课程建设工作,按照全面规划、分级建设、突出重点、提高质量的原则,建设一批有特色的、适应高等工程教育发展的高水平课程及课程体系。  

  第三条 课程建设的基本任务

以专业培养目标为依据,按照课程的学科性质和任务,逐步完善和优化课程建设的相关要素;协调好相关课程内容的衔接,明确每一门课程的重点内容及与其它课程内容的关系;使培养方案内的主干课程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把构建学生知识体系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门课程。

  第四条 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

  1、制订科学的课程建设规划。各课程要准确定位该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合理规划课程建设工作。规划要求思路清晰,具体计划和配套措施有力。

  2、完善课程教学基本建设。有为专业培养目标服务、体现改革、反映教学规律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验大纲及课程简介;有适应教学大纲要求、能够反映学科进展和理论联系实际的选用或编写的教材、辅助教材和参考资料,鼓励建设系列化、多种媒体化有机结合的立体教材;有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的实验室;有科学、规范、严格的考核方法和制度;有符合教学大纲及考试大纲要求,适合本课程性质和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的题库 ( 或试卷库 ) 。

  3、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善传统的教学思想、理念、方法和手段,探索一套符合课程教学规律,能反映课程教学特色的教学方法;课堂教学能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启迪学生创新思维,促进知识向能力的转化。

4、建设知识结构完整的师资队伍。课程要由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任教,课程(或课程群)负责人要有计划地对学术骨干、教学骨干和青年教师进行培养,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第五条 课程建设的分类

  根据课程建设的要求,按照标准课程→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的层次进行建设。所有课程都要建设成标准课程,即要达到本科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符合课程建设标准。在标准课程中推荐系级重点建设课程,进一步加强建设力度。系级重点建设课程通过验收成为系级重点课程。院级(以及省级等)精品课程一般在重点课程中择优产生。

第六条 课程建设的组织

1、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教研室、系部三级管理。

2、课程(或课程群)负责人制定具体的课程建设计划,并负责课程建设方案的实施;课程负责人由教研室推荐后由系部聘任,标准课程一般任期为1年;重点课程一般任期为2年

3、教研室负责确定课程(或课程群)的建设负责人,制定并管理归口本教研室课程的课程建设计划,对课程负责人的课程建设计划进行审查,并组织实施课程建设方案;

4、系部成立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全系的课程建设的整体方案,对课程负责人、教研室的课程建设计划进行审定,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验收。

    第七条 课程负责人职责

    1、课程负责人应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最新学术成果,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提出本课程的建设与发展的长远规划与近期计划。课程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建设总体目标(含教学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教材建设和图书资料建设等)和分年度执行计划。

    2、课程建设计划获得批准后,负责具体实施所制订课程建设计划,并对所负责的课程进行日常管理。

    3、加强课程的教学基本建设,制订、完善各类教学文档(如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编写课程简介、课程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指导书等相关教学文件)。做好日常教学文档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到完整、规范。

    4、开展教学研究,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办法的改革等方面有措施、有行动,努力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5、每学年对课程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检查课程建设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效果。

    第八条 课程建设的评价

以教研室为单位,加强对课程建设的力度,定期按《长沙学院土木工程系课程建设质量评估方案》对所属课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其结论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类。凡合格课程可认定为标准课程,达到优秀的课程即可认定为系级重点课程,并积极推荐、申报院级精品课程。如考核不合格者,撤换课程建设负责人并追回课程建设费用。

                                  

                                                 土木工程学院

                                                 2017年1120

 

 

 

标准课程建设指标

标准课程建设时间为一年。应完成以下指标:

一.        课程的定位及教学目标

二.        课程建设计划及步骤

三.        课程知识结构及对应的学时

四.        教学内容与其他课程内容的衔接

五.        课程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

六.        实践教学的设计思想与预期效果

七.        实验项目的确定及要求

八.        课程设计的内容及要求

九.        相关环节考核的内容及方法

十.        教材的选用及建设计划

十一. 教学手段与方法

十二. 教学大纲、实验大纲、考试大纲、课程介绍的编写或完善

十三. 试卷库的建立

十四. 实验教材、指导书、实验报告的编制

 

 

 

重点课程建设指标

重点课程建设时间为二年。应完成以下指标:

一.        课程的定位及教学目标

二.        课程建设计划及步骤

三.        课程教学队伍建设

四.        课程知识结构及对应的学时

五.        教学内容设计与组织安排

六.        实践教学的设计思想与预期效果

七.        实验项目的确定及要求,实验教材、指导书、实验报告的编制

八.        课程设计的内容及要求

九.        相关环节考核的内容及方法

十.        教材及相关资料建设

十一. 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或完善

十二. 教学手段与方法

十三. 教学大纲、实验大纲、考试大纲、课程介绍的编写或完善

十四. 试题库的建立

十五. 教学改革与研究,教研论文2~3篇,教改课题一项

十六. 教学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