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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细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6-22 [来源]:

一、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院部转出或接收转入学生的数量控制在年级学生总人数的5%左右,班级人数偏少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的比例可以适当放宽。
2、公开公平原则。院部对转入学生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3、集中办理原则。院部接收转专业申请的时间是2017年6月20日-2017年7月3日。
二、转出专业的基本条件
    本次转出专业主要针对2016级学生,2015级学生申请从严考核,应降级转专业。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学生,允许以参加校内考核方式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2.学生确有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3.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三、接收转入专业的基本条件
    本次接收转入学生主要针对其他院部2016级新生,2015级学生转入后,编入2016级对应班级。
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学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原专业为学校统一招收的理工科专业;
2、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3、第一学期承诺成绩全部及格
4、转专业申请已获原所在院部的批准;
5、通过转入院部组织的专业面试考核方式。
6、最终成绩评定:对于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对于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报院部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决定。
7、9月3日前,学院完成对申请转出学生的考核,并将《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返还学生,由学生交转入学院考核。
8、2017年9月8日前,确定拟转专业学生的名单,并在院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017年6月21日
                              长沙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附件1 长沙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doc